山西省八部门联合发函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山西省经信委、公安厅、国土厅、环保厅、太原海关、山西国税局、工商局、安监局八部门 11 月 3 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公布山西省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行动重点核查联合查处稀土生产、流通企业非法开采、买卖加工非法矿产品、偷逃税费、非法产品异地开票等行为,有关重点稀土产区要根据专用发票及举报等线索查办典型案件。专项行动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3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一)自查阶段:11 月 3 日至 11 月 25 日;(二)整改阶段: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1 月 31 日;(三)验收总结:2015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